全国服务热线 0351-2652127

山西华润鸿福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发布:2017-09-08 18:04,更新:2010-01-01 00:00

1. 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华润鸿福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山西省古交市嘉乐泉乡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强

2. 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华润鸿福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项目简介:山西华润鸿福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a,本次控制效果评价范围主要包括8号煤层一采区80101综采生产系统、80102掘进生产系统、井下运输系统、井下辅助系统、地面煤炭生产系统、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等。针对该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3. 现场调查检测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王艳萍、杨英泽、程慧宇、贾志建、苏晓玲、王昊、黄超、张晓龙

时间:2015年3月18-20日

陪同人:孙强

4.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主要针对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井下检测项目主要包括:粉尘(煤尘)、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微小气候;地面检测项目主要包括:粉尘(矽尘、煤尘)、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氢氧化钠)、物理因素(热辐射、噪声、工频电场)以及不良气象条件。由于检测时间不处于高温季节,故高温未检测。

5.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已采取了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议:煤矿企业应该按规定加强对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做好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工艺、装备的应用培训,做好职业危害识别与防治、应急救援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有效运行状态;对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定期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应有演练记录;定期检查、更新急救柜中的急救用品,满足现场应急救援的需求。

综采工作面加强防尘喷雾系统的检维修,定期清理喷雾泵站水箱防止堵塞喷雾管路,加强该处粉尘的监测。

在今后的井下掘进(开拓)过程中,如进行喷浆支护时,要做好喷浆作业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如锚喷支护作业时沙石混合料颗粒粒径不得超过15mm,并在下井前洒水预湿;距离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风向100m内设置2道自动风流净化水幕,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设混凝土喷射机除尘器,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等措施。

水处理站如果需要进行人工清淤,一定按照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措施严格管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先通风,后检测,待受限空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硫化氢浓度降到标准以下,方可进入作业,一定做好应急救援。定期培训有关的防护知识和技术。

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劳动者公布。

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者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应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并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6. 技术审查组评审意见

1)   规范所附设计图纸。

2)   完善煤层注水系统的工艺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评价。

3)   完善采井下运输系统粉尘防护设施分析评价。

4)   补充移动注浆站、采区变电所及采区水泵房等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的调查与评价。

5)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测点原因分析。

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建议修改完善后向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联系方式

  • 地址:太原 坞城东街南巷45号(学府街19号)
  • 邮编:30006
  • 电话:0351-2652127
  • 联系人:杨先生
  • QQ:645604357
  • Email:645604357@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