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建设单位 |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何家堡乡 | ||
联系人 | 胡永 | ||
项目名称 |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 ||
项目简介 | |||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芦子沟煤业,下同)位于朔州市怀仁县、大同市左云县境内(井田范围约占怀仁县11㎞²,、约占左云县6㎞²),东距怀仁县城11㎞,行政区划属怀仁县。 根据晋煤重组办发〔2009〕11号《关于朔州市怀仁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原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原山西怀仁财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处矿井整合为一处矿井,整合后煤矿企业预核准名称为“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0月11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01220038686,井田面积17.0557㎞²,批准开采山4号~8号煤层,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 2011年3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629号文件予以批复。 2011年6月,忻州市康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山西省卫生厅以晋卫监督〔2011〕158号文件予以批复。 2014年5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山西省煤炭基本建设局以晋煤基局发〔2014〕133号文件予以批复。 2014年6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劳发〔2014〕833号文件予以批复。 芦子沟煤业于2015年5月委托中铁三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晓龙 杨英泽 贾志建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5年5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永清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晓龙 杨英泽 贾志建 程慧宇 苏晓玲 王艳萍 黄超 王昊等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5年5月11日~ 16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永清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芦子沟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尘、石灰石粉尘、木粉尘、其他粉尘、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氧化钙、噪声、手传振动、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电焊弧光)。 本次评价对芦子沟项目井下41个工作地点和41工种的总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其中10个检测点的总粉尘浓度和10个工种的总粉尘浓度超过了国家标准;其余符合标准;对39个地点呼吸性粉尘浓度和39个工种呼吸性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其中10个检测点的呼吸性粉尘浓度和10个工种的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了国家标准;其余符合标准。 对建设项目地面6个工种、6个工作地点的总粉尘接触浓度;1个工种、1个工作地点的呼吸性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工作地点的粉尘浓度均合格,所有工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合格, 检测65个工作地点噪声,检测结果显示:14个工作地点噪声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本项目属于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的类别为采矿业的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综合分析判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认为《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建议修改完善后向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
- 山西华润鸿福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2017-09-08
-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环境工程所科研生产基地技改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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